使用威普主機規則及同意條款

● 威普網站服務有限公司 為一家提供主機租貸 / 網頁寄存服務之網路服務供應者,以下簡稱甲方。
● 承租者為以付費方式享用甲方服務之網路使用者,以下簡稱乙方。


使用規則

● 乙方按照甲方所擬訂之各個 主機方案 可獲得不同等級之資源分配與使用權利。
● 乙方若對於甲方所提供之各個方案內容 ( 資源分配 ) 有意見或疑問時,可向甲方提出個別彈性調整以配合個人所須, 甲方將針酌個別情形做考量並保留最終之核准權。
● 有鑑於網路資源有限 ( 線路頻寬和硬體資源 ) 及公平使用起見,當乙方在該月份使用量(儲存空間或傳輸量) 已超過其本身方案所應有額度時,必須對於所超出部份另行繳付額外費用,或添加選購項目,或方案升級以加大實際使用所須。
● 虛擬主機用戶( 乙方 )自首次承租日起 30 天內 ( 含 ) 若對於甲方服務不滿意時,可向甲方提出退費申請,退款金額將會扣除轉帳、電匯手續費以及郵資等雜項支出於收齊退款資訊之14個工作天內無息退還,甲乙雙方不得異議,惟超用流量者不得要求退費。
● 虛擬主機用戶( 乙方 )自承租日起 30 天後若向甲方提出終止服務時,在終止日前已繳納之相關費用將不予退還,乙方不得異議。
● 虛擬主機用戶( 乙方 )若要終止租約,必須在終止日前 15 天通知甲方; 獨立主機用戶 ( 乙方 ) 若要終止租約,必須在終止日前 30 天通知甲方。
● 甲方應自乙方承租日起持續並毫不間斷地提供相關服務予乙方,直至乙方向甲方提出終止服務為止,惟當遇上天災,人禍,或任何無法抗拒之外力因素,而導致甲方暫時無法提供正常服務時,將不在此限。乙方因此所造成之損失,甲方 將無須負責。
● 乙方所配給使用之 IP 位址皆為甲方所擁有,甲方有權分派所擁有之 IP 予乙方使用,同時甲方對於乙方所使用之 IP 有隨時更換或調整之權利。 當乙方向甲方提出終止服務時,其 IP 將復歸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異議。
● 台灣虛擬主機不得作為圖庫、圖床、影音資料庫或是其他形式之文檔交換、下載使用,違者將立即停權且不退還結餘費用。
● 主機內網頁、圖片及任何資料,不保證備份資料的100%完整,客戶需自行隨時備份,威普不負任何資料保存責任 。
● 甲方應自乙方承租日起持續且不間斷地提供本服務予乙方,至租期終止或乙方提出終止服務為止,惟係於下列情況發生時得暫時中斷本服務直至下列因素排除:
- 例行性之系統設備升級、更新、維護。
- 突發性之系統設備當機、故障。
- 系統設備遭第三人非法入侵、破壞。
因上述項目之因素導致本服務連續中斷24小時以上時,甲方將依照中斷時數自動延長乙方承租本服務之期限。


網站內容

● 甲方原則上接受任何類型之網站內容,惟下列者將絕對禁止:
-血腥、暴力、威脅、迫害、不實造謠、政治顛覆、盜版、侵權、駭客、破解、MP3、任何違法之意圖或行為者。
● 網站內容適用於所有 主機方案。


同意條款

● 乙方之網站內容為乙方一己所擁有,與甲方本身之服務無關。
● 乙方有透過第三方提供服務(包含但不限於網域註冊、SSL數位憑證等服務),甲方申請、使用相關服務前需同時同意接受第三方廠商之服務條款和使用規範。
● 乙方應遵守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不得具有入侵網際網路上任何系統之意圖或行為。
● 乙方應遵守電信法規、智慧財產權、網際網路國際慣例使用等規定。若有違反者,乙方須自行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 乙方在未經甲方授權或同意下,不得販售,轉售,轉讓甲方所提供之相關服務或資源。
●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所提供之服務從事違反公共秩序,違反善良風俗,或任何違法之行為。
● 乙方不得破壞或任意干擾網際網路上之各項服務。
● 乙方不得在網際網路上任意發送未經對方授權 ( 或訂閱 ) 接收之電子郵件或任何訊息函件。
● 乙方不得架設聊天室或其他耗用大量主機資源或拖累系統負載之程式,惟實體主機用戶除外。
● 乙方不得濫發廣告信,違者其網站將立即被停機。
● 虛擬主機用戶 ( 乙方 ) 不得透過甲方之空間,在其它的網站上 ( 非乙方之空間上 ) 貼圖、貼影片,或張貼任何
影音格式之檔案。 違者將立即停機。 ( 獨立主機用戶將不在此限 )。
● 有關甲方網路、軟體升級或其他異動,包含但不限於軟體更新、硬體及服務提供者的變動,造成乙方存放於甲方伺服器之檔案異動、遺失或損毀,甲方一概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或補償損失,乙方需自行承擔。
● 甲方因任何因素造成軟硬體設備故障需要維修或需要遷移客戶的服務主機時,甲方有權暫停提供主機服務,乙方不得有異議或要求損失賠償。
● 甲方得基於自行考量,保留隨時停止提供乙方服務的權利,惟需14天前以E-mail方式通知乙方並按比例退還未使用服務之費用,其餘一律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 乙方若違反本使用條款之任何一項者,甲方得隨時終止對乙方之所有服務,並且不給予退費亦不負任何賠償或補償之責任。
● 乙方與甲方共同約定使用本使用條款,並受之約束,若雙方發生任何的爭議與糾紛需訴司法解決時,雙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並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 甲方將保留隨時更新或變動上述各條款之權利,更新時無須事前公告。